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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树律师葛树春拍案说法:俩妇女冒充“神医”诈骗被判刑

时间:2021-03-13 19:21:40 来源:澳门都市报 人气:

两名女子以冒充“神医”会看“邪病”为由,在医院附近诈骗病人家属钱财。近日,她们被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罚金一万五千元和一万元。

  原来,67岁的李某兰和56岁的李某云,均为无业游民,她们利用大家“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对病人家属进行诈骗。两人分工明确,由李某兰扮演“神医”给人化灾;由李某云扮演病人,在医院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去年7月,二人以“你家里有风水上的问题,如果不尽快化解,家里其他人还会遭殃;要解决此问题,就要拿出3万元”合伙对范某实施诈骗,诈骗后,二人很快逃走并瓜分了赃款。范某家属发现被骗,报案后二人落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犯诈骗罪最轻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兰和李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二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具体犯罪情节,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15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0元的判决。(春树律师综合整理,选题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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