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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出台

时间:2021-11-16 11:29:20 来源:澳门都市报 人气:

内蒙古16部门联合出台

《内蒙古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

澳门都市报(李建峰)呼和浩特11月16日电,为加快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提出社工站场地要求。综合利用苏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立社工站。社工站应保障必需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可整合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场所。

《工作指引》明确了社工站人员配备。一是驻站社工主要通过直接聘用、购买服务或加强现有人员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培训等方式配备。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以及城乡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人员均为驻站社工,各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具备条件的可兼任驻站社工。二是明确了驻站社工应具备社工职业水平资格或相关专业学历等条件,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驻站社工,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三是建立社工站与高校实习合作机制,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到社工站开展实习实训和课题研究。

《工作指引》规范了社工站制度建设。一是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制定社工站的服务章程、管理架构、服务内容、各方权利义务规定等相关内容。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社工站承接主体要建立年度预结算制度、专项经费收支制度、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人员招聘、督导、考核、激励、解聘、申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是健全定期培训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对驻站社工进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五是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建立志愿者申请、登记、退出机制,健全志愿者培训、管理、激励、队伍建设以及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等制度,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六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社工站的服务文书、服务对象的数据档案等信息资料应长期妥善保管,定期归类整理。七是健全场地管理制度,明确社工站场地归属,建立社工站安全、卫生及消防管理制度。八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服务文书信息等做好保密工作。

《工作指引》完善了社工站服务内容。一是以社工站为抓手,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需求多样的广大人民群众,创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二是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规范专业服务流程,加强信息数据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绩效测评和服务转介机制,推动经办与服务融合互补。三是统筹各相关部门下沉服务事项,有效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推动兜底民生服务向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转变。

《工作指引》健全了社工站运行机制。一是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年度社工站设立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监管。二是苏木乡镇(街道)负责社工站党建和行政管理工作,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监督管理,建立意见反馈和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义务,承担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按照服务协议,建立健全管理办法,配备专职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工作,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作指引》统一了社工站标识。一是社工站标识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旗县(市区)+XX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尺寸为70×50cm,背景颜色和文字为银底黑字。二是驻站社工工作时间可统一着装、佩戴具有“中国社会工作”标识的服装和工作牌。

《工作指引》强化了社工站资金投入。一是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社工站建设、运营、人员等经费投入力度。二是各级民政部门要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本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三是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工作指引》制定了社工站购买服务协议。一是各相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向具备资质的承接主体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二是承接主体以社会组织为主,其登记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协议由各相关部门与承接主体签订。各相关部门为购买方,承接主体为提供方。三是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四是服务协议原则上以1年为一个周期,对于购买服务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服务协议可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的续签,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

《工作指引》加强了社工站督导评估。一是建立自治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库,对社工站进行专业指导和督导,并对各地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财务管理等内容,全程跟踪督导服务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承接主体制定内控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内部督导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四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每年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自治区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抽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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