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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男子拿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

时间:2021-03-31 08:55:21 来源:澳门都市报 人气:

澳门都市报讯(作者 本报法律顾问春树律师)在浙江温州最近发生了一起奇葩案件。18岁的女子小吴,结识了一个44岁大叔刘某。刘某自称老板并称愿意用每月五万元包养小吴。

小吴见钱眼开欣然同意,并于当晚和刘某在出租屋发生关系。而后,小吴带着着装有5万元现金的袋子回家后才发现5万元竟变成了冥币。

小吴意识到自己被骗色了,生气地报警称钱被刘某偷了。

本案中,刘某以欺骗手段和小吴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我认为,刘某并未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发生关系。

只是小吴为钱所困,在错误认识的情况下自愿发生关系,毕竟已经18周岁,有完全的性自主权和同意权。所以,不构成强奸。

关于本案是否涉及诈骗罪,我认为,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以欺骗手段获得小吴性同意权,不具有财产价值,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罪。

而发现被骗后报警谎称被刘某偷走5万元,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甚至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警情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实践中,二人的行为很可能涉嫌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情节较轻的也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伍佰元以下罚款。

希望通过这次的教训,小吴能醒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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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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