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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律师韦宇春简介

时间:2021-09-11 10:44:20 来源:澳门都市报 人气:
韦宇春,现为中国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西民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2010年至今从事法律职业已经超过10年,还曾在国家机关从业。韦宇春自从2010年6月起入职南宁市某区政府,担任信访维.稳专员。工作至今,韦宇春在南宁市多家企业担任法务专员,尤为擅长商品房销售、建设工程板块法律事务,以及危旧房改造、旧城改造、企业投资并购等方面的法律事务。2018年至今,韦宇春专职从事律师职业,所办案件均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韦宇春从大中型地产企业法务转型成为专职律师,曾为企业提供重大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尤其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股权转让、并购,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包括项目用地取得、立项与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合同与纠纷处理),商品房销售法律服务(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履行及诉讼应对),物业服务法律服务(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签订与物业服务纠纷的处理)。在诉讼及非诉讼领域尤其是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并购等领域具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另外,在代理刑事案件方面,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代理的刑事案件中,部分获得检察院不批捕、不予起诉、部分获得轻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韦宇春还担任广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某木业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2021年9月,世界导报和其他多家媒体及企业聘请韦宇春担任法律顾问。除此之外,韦宇春还办理过若干起民事和刑事案件,现摘录部分案件如下: 1、担任滕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滕某某的辩护人,提出了犯罪不成立的专业法律意见,得到检察院的采纳,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2、担任黄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黄某某的辩护人,提出了犯罪不成立的专业法律意见,得到检察院的采纳,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3、担任雷某某涉嫌抢.夺罪一案雷某某的辩护人,为嫌疑人雷某某极力争取到受害人谅解,最终获得检察院酌定不起诉。 4、担任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了犯罪不成立的专业法律意见,得到检察院的采纳,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5、代理琴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琴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罪轻辩护,得到法院的采纳,最终成功获得轻判,当事人满意。 6、代理某城建集团与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7、代理广西某公司诉另一公司合同纠纷(涉及第三产业用地项目开发建设),涉案金额3500多万元。 8、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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